最近,有部分离休干部家属咨询离休干部去世后丧葬费标准问题。经过我们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现答复如下:
《关于提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5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从2010年7月1日起,提高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含企业离休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费由1200元调整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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