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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离(退)休干部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2-04 字体显示:【】【】【

各市(地)委、绥芬河市委、抚远市委老干部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老干部处,中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现就做好2017年离(退)休干部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软件及报表式样

(一)2017年离退休干部年报统计工作使用2015版全国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登录http://fuwu.12371.cn/rjxz/#ltx下载

(二)所有报表式样电子版需登录http://www.nblusen.com“下载专区”下载

、报送内容

(一)离休干部信息2015版全国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离休干部数据)

(二)《2017年离(退)休干部统计表》(见附件1,统计汇总系统GTB中的第1-7表,电子版格式为**.LTB文件);

(三)《享受副省部级单项及以上待遇离休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

(四)享受按副省长级标准报销医药费待遇离休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

(五)《副省部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

(六)2017年省内专题统计表》(见附件3);

(七)《2017年度离休干部死亡名单》(见附件4,仅省直单位上报)

(八)文字说明材料。

、报送时间

各统计汇总单位从2017年12月25日起按照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5,分批报送至省委老干部局综合调研处。

联系人:程恒

联系电话:0451--53634636

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报统计工作,统筹安排,从严从实抓好任务落实。

(一)认真做好年报布置和培训指导工作各统计汇总单位要加对基层单位年报统计工作的培训、检查和指导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企业改制、属地化管理等供养关系发生变化的离休干部,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移交街道、社区负责日常服务管理的退休干部等要做好情况核实,确保应统尽统,不重不漏。各市(地)、中省直单位要做好本级单位和所有下属单位的信息和报表汇总工作,严把报表质量关,尤其要注意相关统计数据两年的对比(即:统计表中2017年年初数字必须和2016年年末数字一致),增减较大的要予以合理的文字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切实加强离休干部信息库更新和维护工作。各汇总单位要结合年报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对离休干部信息库进行一次集中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并做好迎接省委老干部局年报任务布置及信息库建设巡检抽查工作。

(三)规范报送年报材料。各汇总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和报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报送内容及报送时间安排上报电子版(光盘存储)和纸质版(A4纸打印、报送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严禁通过QQ、微信、电子邮件等互联网方式报送。

附件1:《2017年离(退)休干部统计表》

附件2:《2017年副省级及以上离退休干部登记表》

附件3:《2017年省内专题统计表》

附件4:2017年度离休干部死亡名单(仅省直单位上报)

附件5:2017年度离(退)休干部年报统计报送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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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27

相关附件:
年报通知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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