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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6-03-07 字体显示:【】【】【

一 28365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黑编【2000】184号文件规定,省委老干部局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规定、制度和方法。二是检查和指导全省离休干部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反映离休干部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三是调查、掌握全省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情况,反映离休干部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四是认真做好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五是负责离休干部异地安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六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直厅(局)级以上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省直厅(局)级以上离休干部的丧事处理及遗属安排照顾工作。七是检查指导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和开展各项有意义活动。检查指导全省离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具体负责省直厅(局)级以上离休干部的管理。九是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省委老干部局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综合处、省直处、市地处、信访服务处、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老促会办公室等8个职能部门,其中省关工委办公室和省老促会办公室为代管单位。

(三)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省委老干部局是省级财政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老干部局本级和省直属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和黑龙江省珠海老干部疗养所2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省委老干部局机关及所属2事业单位总人数为169人,其中在职职工117人,离退休人员52人,其他聘用人员3人;其中,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77人,离退休人员22人。

二、283652016年度省本级部门预算表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28365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3,216.89

一、一般公共服务

2,586.71

二、财政专户资金

0.00

二、外交

0.00

三、事业收入

0.00

三、国防

0.0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

0.00

五、其他收入

0.00

五、教育

0.00

六、科学技术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238.44

九、医疗卫生

131.39

十、节能环保

0.00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0.00

十二、农林水事务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60.35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预备费

0.00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0.00

收 入总 计

3,216.89

支出总 计

3,216.89

附表2            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28365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

**

1

合计

3,216.8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86.71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586.71

    2013601

    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422.75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71.85

    2013650

    事业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746.45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145.6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8.4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38.44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38.4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1.39

  21005

  医疗保障

131.39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1.54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56.89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2.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60.3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60.3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6.20

    2210202

    提租补贴

128.90

    2210203

    购房补贴

25.25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28365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

**

1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325.98

津贴补贴

309.68

年终一次性奖金

68.87

公务员奖励

0.37

基本养老保险

0.00

基本医疗保险

108.4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2.96

工伤保险

1.17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10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

15.04

手续费

0.23

办公水费

1.26

办公电费

11.22

电梯电费

7.50

邮寄费

0.74

电话通讯费

5.21

办公用房取暖费

12.53

专用房屋取暖费

10.90

物业管理费

5.73

差旅费

39.04

一般维修费

2.86

专用房屋维修费

1.13

电梯维修费

3.90

培训费

11.75

工会经费

15.67

福利费

0.7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56

预留机动经费

3.75

空编奖励经费

3.64

离退休公用支出

离休人员特许费

0.20

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0.42

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8

职工体检费支出

体检费

13.5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离休费

39.98

退休费

368.87

抚恤金

0.00

丧葬补助费

0.00

遗属生活补助

0.61

非编制人员补助

0.00

住房公积金

106.20

提租补贴

128.9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51

购房补贴

25.25

采暖补贴

41.47

项目支出

————

1,464.75

合计

3,216.89

附表4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28365                           单位:万元

预算安排数

备  注

合  计

61.66

因公出国(境)经费

0.00

公务接待费

4.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7.6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66

   公务用车购置

0.00

三、283652016年省本级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283652016年收支总预算3216.8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同比增加7.2%。主要是由于工资调整的原因

预算总支出321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6.71万元,同比增长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44万元,同比增长32.5%;医疗卫生支出131.39万元,同比增加21.4%;住房保障支出260.35万元,同比增加12.6%

)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2016年度工资福利支出841.56万元,同比增长10.9%,主要是由于工资调整的原因。

2016年度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82.37万元,同比减少2.8%,主要是由于各项经费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缩减。

2016年度离退休公用支出2.9万元,同比增长9%,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增加导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2016年度职工体检费13.52万元,同比增长0.6%,主要是由于新招考公务员导致体检费增加。

2016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1.79万元,同比增长31.6%,主要是由于工资调整和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支出经费增加。

(三)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反映了省委老干部局部门2016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委老干部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1.66万元 ,占部门总预算的1.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5年预算安排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比去年减少7.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和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7.66万元,其中:“公车购置”0万元,与2015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用57.66万元,比去年减少21.4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缩减三公经费。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我局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的预算,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均为空表。

四、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283652016年省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中国共产党办公部门的基本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应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等款项以外其他用于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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