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简介 领导讲话 工作动态 调查研究 信访服务 政策文件 学习专题 下载专区 经验交流 发挥作用
关于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载体研究
更新时间:2017-02-14 字体显示:【】【】【

黑龙江省委老干部局调研课题组

2016年12月

广大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如何创新完善载体,把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利用好、发挥好,推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是新形势下党的事业所需、老同志自身所愿、老干部工作职责所在。

    搭建正能量活动载体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搭建终身学习载体,让老干部思想常新,提高发挥正能量的自觉性。近年来,全省始终坚持把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先后组织“两学一做”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畅谈十八大以来变化”、“我看从严治党新气象”和“我看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变化”活动、“中办发〔2016〕3号文件答记者问”、“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专题理论研讨等学习教育活动向全省离退休干部赠《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学习资料汇编》理论读本、学习手册等学习资料。在搞好日常理论学习活动的同时,地以开展“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向党旗宣誓”活动为平台,在活动中引导老同志保持坚强党性。有的地方和单位开展了“老党员诵读党章活动”,为老党员更好地深入学习党章起到了引领和推动作用;有的还专门就“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网宣保密工作”对老干部进行专题辅导,组织老干部观看保密工作宣传片《手机背后的谍网》,做到培训内容的与时俱进,引导老干部时时关注大局,提高思想素养。

搭建老有所为载体,深入基层开展宣教,发挥老干部的独特作用。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为有能力、有愿望发挥正能量老同志提供老有所为的平台,引导他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尽己所能,大展身手。按照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希望老同志讲好中国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的要求,各地关工委以传统教育、法律知识宣讲和医疗保健为平台,常年组织老同志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宣讲和党史、国史专题报告,健康讲座等,全省年活动场次均在500余场;部分市地以网吧义务监督为平台,组织离退休干部、老教师等深入各地营业性网吧开展检查监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老科协则充分发挥所联系的广大老科技工作者专业素养高、知识面广、经验丰富的特长,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各类科普讲师团广泛深入农村、社区、校园,开展行业培训和科普工作,有效地宣传普及了科学知识,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科技素质作出了贡献。

搭建调研考察载体,针对主要制约因素,提出可行性发展建议。省里每年都组织省级离退休干部,围绕产业项目建设、城市建设、高薪技术产业、养老产业等开展视察活动,并听取老领导的意见建议。各地各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在量力而行、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老干部开展参观视察活动。全省老促会和老科协,多次针对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开展调研,先后老区建设进程中的主导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老区精准脱贫扶贫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提出了很多针对性、建设性很强的意见建议。

搭建文艺展示载体,展现老干部阳光心态,营造健康向上社会氛围。围绕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和各地老年(老干部)大学成立3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全省各市(地)依托各地老年(老干部)大学及各类涉老文艺团体,先后组织各类征文活动、书画摄影展和门球、乒乓球、台球、棋牌、垂钓等各类比赛近400场次,举办各类文艺演出超过300场(次)以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引领离退休干部各尽所长,体会今天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以不同形式抒发对党、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共同释放了正能量。

搭建经济和社会事业参与载体,树立杰出老干部典型,引导社会主流思想走向。充分发挥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工作多年,有相当一部分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突出的工作能力和深厚的人脉资源的优势,将其引导和使用好,推动各地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的地市为推动项目建设,成立了以厅级离退休干部和从事过经济工作的老领导为重点的老干部招商引资团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有的县市组织老同志为抢救宝贵历史遗产,农村乡镇、村屯的名称由来,城内建制、以及历史沿革,各级党政组织历任领导,经济发展状况、名胜古迹、各地民风民俗等进行调查整理;有的单位组织老同志对抗联的英雄事迹史实进行科学论证,为后人留下了宝贵财富;有的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有的县市组织老同志研究地方历史和民俗传说。诸多离退休干部在离开工作岗位后,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党对他们“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要求,不仅更为各地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更是在社会上引领了正能量的舆论导向,成为了离退休党员老有所为的标杆。

二、正能量活动载体设计方面存在的困难

载体不足。从调研情况看,目前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主体主要集中在关工委、老促会、老科协等协会类社团组织,专门为离退休干部传递正能量而设计的载体很少,不能满足离退休干部日益增长的发挥正能量的热情。而且现有的载体也存在着一般性的号召、希望多,具体可操作性的少的问题

载体滞后。组织离退休干部发挥正能量的社会各类公益性平台发展滞后,离退休干部发挥正能量途径不够通畅。从现有可发挥作用机构来看,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相对不足,也造成了离退休干部发挥正能量作用参差不齐。同时,通过党政组织发挥组织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的领域还不到位。就目前看,依托传递好声音,撰写文章,书画比赛,文艺演出这些传统载体形式较多,但在如何引导老干部参与地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参与地方的全局性、长远规划等方面的内容明显缺乏有效组织。虽也有部分离退休干部发挥着政策宣传、社区共建、矛盾纠众调解等方面作用,但这些作用发挥的岗位以临时性工作居多,随意性大,缺乏长期性、制度性安排。获得作用发挥的机会主要是领导安排、单位返聘、老年社团吸纳、熟人引荐、社区邀请等途径,除老年社团吸纳外,多数只是在小范围、本系统内零星发挥作用,整体作用发挥影响不突出。

载体空洞个别地区在提出围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开展正能量主题活动后,仍按照以往组织开展活动的方式开展正能量活动,只把“三句话”当成一个口号,泛泛的提出要求,没有把“三句话”精神与实际开展的正能量活动相结合,不能根据“三句话”设计活动载体,甚至把所有的活动都当作正能量活动来开展,将一些属于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内容也纳入到了正能量活动的范围,导致正能量活动没有主题和侧重点,整体呈现不够聚焦、相对零散的状态,不能形成广泛的社会效应,致使活动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也起不到感染带动全社会凝心聚力共筑中国梦的作用,更导致了离退休干部对发挥正能量感到无所适从,不清楚参加什么样的活动才算是发挥正能量。

创新正能量活动载体对策建议

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老干部工作的价值取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积极搭建活动载体,拓宽发挥正能量的渠道,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积极参与正能量活动。

载体选择要紧扣“三句话”。载体选择一定要紧扣“三句话”。必须绞尽脑汁,善纳意见。开展正能量活动核心要义是“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在设计载体时决不能离开它,否则就不叫正能量活动了。这“三句话”18个字,既是大局的需要,也是正能量活动取得成效的内在要求。一个市、一个县的人员精力有限,“三句话”都选择可能比较困难,要结合当地实际,每年选择一个侧重点展开,既可以围绕“展示阳光心态”,也可以围绕“体验美好生活”,而落脚点要放到“畅谈发展变化”上来,要着重从“畅谈发展变化”方面设计载体、开展活动

载体选择要围绕中心工作活动载体的选择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正能量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精心选择党委政府期盼的、想干的、正在干的事情为载体,动员广大老同志参与进去,行动起来,为党的事业作贡献。载体中有的可能是为党委政府增光添彩的,有的可能是为他们分忧解愁的。前者要引导老同志为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为中心工作凝心聚力,为重大项目的实施帮智出力,为本地的发展变化点赞喝彩。后者在党委政府遇到困难事、麻烦事的时候,由老同志出面多说客观的话、公道的话,就可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载体选择要鲜明合适。要考虑选什么载体最能激发离退休干部的热情,最能收到明显成效。载体选择要让党委政府的领导觉得有意义,老同志觉得有干头,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觉得有价值,也就是让领导高兴、老同志高兴和老干部工作者也高兴。市县选择载体时,也要下功夫在各种比较中选择最合适的、能出成效的。

载体选择要结合老同志实际中央多次强调,开展正能量活动不是常规性日常服务性工作,日常服务工作是要求我们做为广大老干部的服务员,开展正能量活动则是要做好广大老干部的引导员和宣传员。在做好常规性服务工作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广大老干部的能力特长、人脉资源及各方面优势,精心选择载体,有组织地引导广大老干部积极投身于各地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公益服务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洪流中来,用自身积极向上的生活状态来“展示阳光心态”、用自身创就的新业绩来“体验美好生活”、用通过自身努力为各地带来的巨大变化来“畅谈发展变化”。

              课题组牵头单位:牡丹江市委老干部局

              课题组成员单位:哈尔滨市委老干部局、齐齐哈尔市委老干部局、佳木斯市

                             委老干部局、大庆市委老干部局、鸡西市委老干部局、双鸭

                             山市委老干部局、伊春市委老干部局、七台河市委老干部局、

                             鹤岗市委老干部局、黑河市委老干部局、绥化市委老干部局、

                             大兴安岭地委老干部局、省农垦总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森工总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发改委离退休干部工作

                             处、省委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国税局离退休干部工

                             作处、省政府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交通厅离退休干

                             部工作处、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老干部处、省教育厅离退休

                             干部工作处、哈尔滨工业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哈尔滨工程大

                             学离退休处、 省工信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民政厅离退

                             休干部工作处、省人社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法院离退休

                             干部工作处、省公安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监狱管理局离

                             退休干部工作处、哈尔滨铁路局离退休管理处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征稿启事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28365 黑ICP备14007258号